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 2023 年
于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杰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新能源”)之参股子公司烟
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益大”)拟开展“15 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
一体化项目建设”,为推动项目进展,烟台益大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
请借款 5 亿元(人民币,下同)并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
司董事会同意杰瑞新能源按出资比例为烟台益大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余额
为 7,650 万元。烟台益大的其他股东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益大”)
和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裕龙”)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等担保。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7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产业园 3#岛裕和一路与裕炼七路交
叉口南侧
法定代表人:董宾蝉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益大持有 51%股权,山东裕龙持有 33.7%股权,杰瑞新能源持有 15.3%
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135.45 36,216.77
负债总额 5,287.26 6,441.94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287.26 6,441.9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9,848.19 29,774.83
资产负债率 15.05% 17.79%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4.30 2.11
利润总额 -151.81 -73.37
净利润 -151.81 -73.37
经查询,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新信用等级:AA-。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保证人(乙方):杰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烟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要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
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最高余额为 7,65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杰瑞新能源尚未签订相关保证合同,上述内容以杰瑞新能源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最终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为准。
烟台益大的其他股东山东益大及山东裕龙将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等担保,烟台
益大亦将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了满足烟台益大的生产经
营需要,有助于推动“15 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开展,符合一般
商业惯例。董事会对烟台益大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烟台
益大生产运营正常,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同时,烟台益大的其他
股东山东益大及山东裕龙将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等担保,烟台益大亦将本项目土地
使用权进行抵押。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推动其“15 万吨/
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开展,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烟台益大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同等担保,烟台益大亦将本项目土地
使用权进行抵押,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杰瑞新能源为烟台益大项目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推动参
股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提供后,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杰瑞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95,65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
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3,910.4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2022 年度,下同)的 10.6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的担保总余额为 7,650 万元(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定期审查上述事项的执行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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